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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污储户存款 法难容

■社会与法
1998-07-07 来源:生活时报 孙宇红 我有话说

日前,中国工商银行东城支行安德里北街储蓄所干部张松,因挪用储户存款而被东城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,缓刑1年零6个月。

据查张松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安德里北街储蓄所任主任、储蓄员期间,在本所及东城支行所辖的其他储蓄所内,先后六次采用“无折取款”的手段,将安德里北街储蓄所的储户孙金侠的活期存款人民币13.5万元取出归个人使用。后因储户孙金侠于1997年11月6日取款,被告人张松又采用假挂失的手段,将本所内国库券储户王佳盛、罗国范、纪京伟的人民币16.03万元挪出填补事主孙金侠帐户人民币13.5万元的亏空,并将剩余的人民币2.5万元打入自己的“长城卡”内。同年11月13日,被告人张松携带赃款到本单位投案自首,赃款已全部退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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